本報訊 在一般消費者的印象中,進口產品的質量總比國內的要好,可是近日,雨花臺工商分局執法人員對鳳臺南路上一家建材銷售公司銷售的強化木地板進行抽測后,發現該產品雖然達到了歐洲標準,但質檢部門檢測后判定該批地板為不合格產品。
在抽檢該木地板的時候,銷售商信誓旦旦的告訴執法人員,這些地板都是出口外銷產品,商家也表示地板是嚴格按照歐洲標準來生產的,不會有質量問題。但是按照相關規定,出口產品轉內銷必須達到國家標準才可銷售,而這批地板恰恰達不到GB/T18102-2000產品標準規定的要求,因此被判為不合格產品。雨花臺工商分局執法人員隨即責令銷售商限期改正,并做出罰款人民幣7564元的處罰決定。
符合歐盟規定的產品未必符合國內質量標準。工商執法人員指出,相關法律規定出口產品在國內銷售必須達到國家標準,由于界定標準不一,不少“歐洲標準”實際上比國家標準要低得多,普通消費者由于對出口外貿商品盲目崇拜并且缺乏相關專業知識而無法區分。不少經銷商正是利用這點混淆、誤導消費者,在銷售過程中以次充好從而牟取暴利。(朱雯婷 陳 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