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齊魯網5月15日報道:(記者陳凱月)近日,臨沂國人西服的一名職工小林在齊魯網陽光連線欄目中發帖(原文地址:http://minsheng.iqilu.com/questions/display/67740)稱自己在臨沂國人西服工作五年,至今單位沒有給交任何保險。而且,到目前為止已有5個多月的工資近10000元沒發,這讓小林犯了愁。
工作五年單位不給買保險稱經營狀況不好
小林告訴記者,自己從2009年8月份就與臨沂國人西服簽訂了勞動合同并開始上班,到現在應經工作了五年,在這期間公司一直沒有給小林購買任何保險。小林說,公司稱工作滿五年之后就給買保險,不滿五年不給買保險,而工作滿五年之后,前五年的保險也不予補交。然而,小林告訴記者,現在單位上那些工作滿五年的員工也都停發保險了。公司只是在員工剛滿五年的時候給買過保險,交了不長時間后就停交了。而公司給出的說法是經營狀況不好,等以后經營狀況好了,予以補交。
隨后,小林告訴記者,自己每個月的工資在兩千元左右,也就能夠日常的生活開支。但是,從2014年1月份到現在,已經接近5個月沒有發工資了。跟老板反映之后,老板稱公司經營狀況不好,工資申請不下來。現在,小林接近10000元的工資還不知道什么時候能發到手。
了解到小林的情況之后,5月14日記者試圖多次撥打臨沂國人西服公司的負責人電話,但是均未有人接聽。
律師說法:國人西服做法不合理員工可舉報或通過勞動爭議仲裁機構解決
同時,記者針對小林的情況,咨詢了山東昊和律師事務所的主任律師侯嘉軍,侯律師給出的說法是,根據《社會保險費申報繳納管理規定》第二章社會保險費申報規定的第八條,“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為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并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人單位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上月繳費數額的110%確定應繳數額;沒有上月繳費數額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暫按該單位的經營狀況、職工人數、當地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等有關情況確定應繳數額。用人單位補辦申報手續后,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結算。”
同時,侯律師給出的說法是,員工可通過舉報或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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