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月,因神州租車未及時向警方撤案,市民李先生駕駛涉嫌遭盜搶車輛被警方攔截。李先生以在盤查中身心受創傷為主由,將神州租車訴至法院并索賠31萬余元。昨天,該案在北京朝陽法院宣判,神州汽車租賃公司存在一定違約責任,李先生獲賠1.6萬余元,其多項訴求未予支持。
自稱人大代表 要求賠償1.2萬高檔西裝
據原告李先生介紹,去年3月1日晚,他駕駛從神州租車租來的轎車前往首都機場,途中被警方攔截,并將其送交懷柔刑警調查。調查中,自己被頭頂槍,并戴上手銬,手腕及身體多處現軟組織挫傷、淤青,小便失禁,心臟病發作。同時,其價值1.2萬元范思哲西裝被弄臟、損壞。
李先生從警方得知,其租賃車輛涉嫌盜搶贓車,故受到例行檢查。李先生認為,神州租車未提供合法無瑕疵車輛,造成其身心受損,要求被告賠償醫療費、交通費、營養費、住宿費、誤工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31.5萬元。
對于李先生的說法,被告神州租車辯護律師提到,李先生帶回調查期間,警方曾聯系該公司報案員工,員工稱被騙車已被找回并交還公司,但未及時前往公安撤案。調查完畢后,李先生被警方及時送回機場,并按時乘機。按照警方提供視頻,李先生配合檢查,未出現受傷情節,且未穿西裝,不存在賠償問題。被告律師還提到,原告在案件中有違誠信,虛構自己是義烏市人大代表身份,并以此要求高額賠償。
調查顯示警察執法文明 原告身份不實
昨天,北京朝陽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因神州租車車輛在公安網上登記備案為盜搶車輛,導致李先生使用該車時被公安機關攔截檢查,且在檢查過程中客觀上給其身體、精神造成一定程度傷害,應認定神州汽車租賃公司存在違約行為。
據調查,李先生并非義烏人大代表。同時,警方檢查過程中李先生平靜配合,不存在身體受到嚴重傷害情況。關于李先生陳述的西裝受損,小便失禁,心臟病發作等情況,公安機關出具的書面材料及執法視頻中亦不存在。
最終,朝陽法院一審判令神州汽車租賃公司賠償李先生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共計1.6萬元。一審宣判后,雙方均未明確表示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