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一、會議召開和出席情況
1、會議的時間:
現場會議召開時間:2017年2月8日(星期三)上午9:30-10:30
網絡投票時間: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8日。
其中,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2月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過深圳證券交易所互聯網投票系統進行網絡投票的具體時間為2017年2月7日下午15:00至2017年2月8日下午15:00的任意時間。
2、現場會議的地點:北京市朝陽區東大橋路8號尚都國際中心A座20層共好會議室
3、股權登記日:2017年1月25日(星期三)
4、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5、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二、會議出席情況
1、出席會議股東總體情況
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現場會議及網絡投票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23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176,281,24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9. 4409%;
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為9人,代表的股份總數為173, 140,014股,占公司總股本的68.2035%;
通過網絡投票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14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3,141,22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374%。
2、中小投資者投票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中小股東共15名,代表公司股份3,204,02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621%。
其中,參加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為1人,代表的股份總數為62,8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247%;
通過網絡投票參加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共14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3,141,226股,占公司總股本的1.2374%。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出席了會議,公司聘請的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對大會進行了見證。
三、會議出席情況
本次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以下議案:
(一)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閑置自有資金委托理財計劃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76,281,24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100.0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204,02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二)審議通過《公司2017年度閑置募集資金委托理財計劃的議案》
表決結果:同意176,281,24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100.0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204,02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三)審議通過《關于簽署轉讓參股公司上海易日升金融服務有限公司股權的暨關聯交易的議案》
關聯股東北京東易天正投資有限公司、陳輝先生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回避表決167,958,714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95.2788%;同意8,322,526股,占除回避表決外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100.0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股東持有股份總數的0%。
其中中小投資者表決情況為:同意3,204,02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100%;反對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律師認為:本次股東大會的召集、召開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股東大會規則》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出席本次股東大會人員的資格、召集人資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東大會的表決程序、表決結果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與會董事簽署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決議;
2、國浩律師(上海)事務所出具的《關于
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法律意見書》。
東易日盛家居裝飾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二〇一七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