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成都市民王先生向記者反映:他從成都火車南站打車去天府新區華陽街道,出租車司機告知他,華陽不屬于主城區,如果要去,就要在打表計費的基礎上加收50%的跨區營運費,俗稱“返空費”。
“難道天府新區還要算郊縣?”王先生表示不解。
天府新區2014年10月正式獲批為國家級新區,又在2016年修編的《成都市城市總體規劃(2016-2030年)》(送審稿)中被確定為成都的“雙核”之一,近兩年來城市一體化發展迅猛,人員往來日益密切。記者在采訪中發現,不少市民都覺得“天府新區也應該算城區了吧”。
在成都市從主城區打車到天府新區,跨區營運費到底該不該收、該如何收取?就此,記者進行了采訪。
□本報記者 邵明亮
加收“返空費”依據何來?
網友“邂逅殘余美”家住雙流區,在高新區南區上班。每次打車回家都要被加收50%的“返空費”,她覺得“很不合理”。
1月11日,成都市交委出租汽車管理處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征收“返空費”的依據,是2014年12月成都市發展改革委發來的《關于在我市五城區試行出租汽車跨區營運指導價的函》。
該函件明確:在市域范圍內,成都市五城區(指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和成華區)出租汽車以五城區為起點送客到達五城區、雙流國際機場及機場高速公路范圍以外區域時,實行打表計費。考慮到跨區營運回程時,出租汽車不能上客,導致空車返回產生的成本因素,出租汽車司機可在表計價格外再加收不超過50%的回空補貼作為最終結算價格。
工作人員解釋說,這是為了解決此前出租車跨區運營議價帶來的漫天要價、拒載等問題。
該指導價從2014年12月20日起試行,為期一年。2015年12月,相關部門又出臺了要求繼續執行該指導價的文件。
“返空費”是否要繼續收?
為何“跨區營運回程時,出租汽車不能上客”?
成都市交委政策法規處工作人員解釋說,2012年6月1日施行的《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規定,成都客運出租汽車實行政府特許經營制度,包括出租車的投放數量、運營范圍等必須按照客運出租汽車發展規劃實施。
在運營范圍方面,《條例》把成都劃分為“五城區和國際機場、機場高速公路范圍”及“五城區以外其他區(市)縣”,“超出核準的營運區域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營運的,由交通運輸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營運,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
隨著天府新區的建設,這一政策是否面臨調整?“現在還缺乏一個把天府新區跟中心城區出租汽車管理融合的政策基礎。”成都市交委出租汽車管理處工作人員黃超說,未來這個政策可能會進行調整,但政策制定是一個嚴謹的過程,需要很多調研、座談和研究。
據了解,成都目前正加快《成都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
zwwjh:現在還打出租的都是“傻瓜”,優步、滴滴這么方便,價格更優惠。
潛伏中的獸靈:我以前有急事從順城大街到紅光鎮,司機直接就是開口一百,打表肯定要不了這么多。
@叫我啥好呢123:說好的主城區和天府新區要融合呢?一邊喊融合,一邊又讓我打個車都兩套收費標準?要發展天府新區,還是先把出租車車費統一標準吧。
精準大胖子:收其實可以收,師傅也辛苦,出租車費摸到良心說不算高,一天累死累活,一個月也就掙4000多元。
相識貢巴:大巴多快的,發車又頻繁。為毛那么多人要去擠出租車進城?城頭車硬是少?跨區嘛,先談好價再走,打表肯定有返空費嘛。
@zfurong:成都本來就巴掌大一塊地方,坐個出租車還分中心城區和郊區,太不大氣。我住大豐離三環路不到4公里也算郊縣,每回打出租都感覺低人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