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網淮北12月9日電(通訊員 鄭萬東)三男子見利忘義,制售假冒的“口子窖”系列白酒受到法律懲處。近日,經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銷售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罪,判處被告人譚甲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處罰金十萬元;判處被告人朱某拘役五個月,緩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九萬元;判處被告人譚乙罰金三萬元。
2016年6月,譚甲開車到山東聊城購買用于生產假冒“口子窖”系列白酒專用的酒瓶、酒盒及印有“合肥”字樣的包裝箱等物品,又從碭山縣某超市購買低檔白酒。后譚甲、朱某、譚乙在租用的民房內,用購買的低檔白酒灌入“口子窖”酒瓶內,生產假冒的“口子窖五年”及“口子窖六年”系列白酒。2016年6月29日凌晨,譚甲、朱某開車將生產的假冒“口子窖五年”白酒90箱及“口子窖六年”白酒108箱,運至淮北市杜集區銷售時被抓獲,上述白酒及車輛被扣押。
經安徽口子酒業股份有限公司外觀鑒定,查獲的“口子窖五年”、“口子窖六年”白酒及酒瓶、酒盒、酒箱等物品均侵犯了該公司商標的專用權。經價格認證機構復核認定,上述查獲的假冒“口子窖”白酒價值17137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