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雷士照明(中國)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吳長江被判有期徒刑14年。至
此,轟動一時的雷士照明案,以令人扼腕的結局宣布告一段落
誰能想到,昔日中國照明界的大佬,最后竟落得如此結局。前半生風光,后半生只能在監獄里消弭。
誠然,雷士照明的燈光能射向未來,卻無法照清吳長江腳下的路。
企業家遭遇逼宮并不新鮮,特別是近十年隨著投資人力量崛起,創始人與資本的博弈常有發生,但吳長江的劫數仍是典型樣本:聯合創始人與他割袍斷義,投資者與他反目成仇,曾經一拍即合的兄弟與他對簿公堂,一直力挺他的經銷商也在利益抉擇中搖擺。
吳長江的每次發狠都意在扼住雷士,可雷士卻仍如流沙逝于掌心,最終都化作虛無。
首次分歧 利潤分配問題凸顯,全員“逼宮”要求回歸
2005年吳長江的第一次“下課”,其實早在2002年就初見端倪,關于吳長江喜歡賭博的傳聞,也是在這個時候就有了痕跡,雷士創始人因此決定稀釋其股權。
雷士于2002年進行了一次股權調整,吳長江與另兩位創始人胡永宏、杜剛三人均分股權。之后,吳長江自己成立了工廠,使用雷士的品牌和渠道,生產其他類別的燈具,雷士的部分員工也轉投到吳長江的公司。
三人對于雷士是否發展過快產生嚴重分歧,且矛盾已然公開化。胡永宏和杜剛在雷士經銷商前,以公司章程為由要求吳退出。吳長江當場表現冷靜,還建議胡、杜二人在他走后應召開“維穩”大會以穩定軍心。
結果就在慰問大會在成都召開的當天晚上,吳長江在惠州舉行經銷商大會,現場封官許愿拉攏人心。最終,胡、杜二人簽字同意,每人領走8000萬離開。至此,吳長江對雷士100%控股,之前因與胡、杜產生分歧而出走的吳長勇也回歸雷士擔任副總裁。雷士從此姓吳。
四處尋錢 賽富基金、高盛、施耐德陸續入股雷士
每次被問起最艱難的時光,吳長江都會提到2005年的那次股東內訌。因為要支付胡、杜兩位股東共1.6億元現金,吳長江四處找錢。
據吳長江回憶,“直到有一天,一位素昧平生的美籍華人第一次見面就借我2000萬,甚至沒有抵押。靠天時地利人和,我最終捱了過去。”
在吳長江第二次“下課”后頂替其董事長職務的閻焱是軟銀賽富首席合伙人,他幫助吳長江解決了燃眉之急,兩人從此成為商業伙伴。
軟銀賽富以2200萬美元收購了雷士35.71%的股權,在董事會擁有三個席位,超過吳長江所占的兩個席位。2008年,吳長江有意制衡軟銀賽富,引入高盛。高盛以3655萬美元購入雷士9.39%的股份。但吳長江的意圖并未實現,軟銀賽富立刻增資1000萬美元,成為雷士第一大股東。
2010年5月雷士照明在香港上市后,雖然賽富和高盛的所持股份均被攤薄,但是賽富“雷士第一大股東”的地位并沒有改變。
半年禁售期過后,雷士照明股價上漲近一倍,而賽富卻并沒有選擇出售雷士股票并退出,而是在2011年7月引入施耐德電氣。有傳言,吳長江2012年的“二次下課”就是由賽富和施耐德聯手策劃的“逼宮大戲”。
二次下課再次“逼宮” 經銷商施壓閻焱與施耐德
2012年5月25日,吳長江被毫無征兆地“因個人原因”辭去了雷士照明一切職務,而接替他出任董事長的則是軟銀賽富的閻焱,接替他出任CEO的則是來自于施耐德的張開鵬。
直到在6月19日召開的股東大會中,吳長江提議其弟吳長勇擔任雷士董事這一議題被徹底忽略。吳長江對媒體表示自己“不想下船,但被逼下船”。
7月12日,閻焱及其他雷士董事會成員面見雷士的管理層、經銷商、供應商代表。在會議現場,員工代表和經銷商提出的相同要求包括:第一,要改組董事會,不能讓外行領導內行;第二,要讓吳長江盡快回到雷士照明工作;第三,讓施耐德退出雷士照明。
此外,員工代表要求獲得更多員工期權; 經銷商代表則要求進董事會,要兩個董事席位。如果不答應,則將罷工和停止拿貨下訂單。
2012年7月13日,罷工正式開始。此次罷工愈演愈烈,直至8月10日,雷士核心供應商停止向雷士供貨。
雷士“斷貨”后,雷士內部多名高管離職,董事會依舊不同意吳長江回歸,但是“施耐德系”兩名高管已經辭職,算是對經銷商的妥協。8月20日,吳長江現身重慶動員供應商恢復供貨,部分供應商表示會響應吳長江的提議。
這次地震斷斷續續持續了一年。雷士照明2013年6月23日晚公告,該公司創始人、現任CEO吳長江已于6月21日的股東大會上當選執行董事。這意味著,歷經一年,吳長江正式重返雷士董事會。
三出雷士“內斗”過后 雷士是否還能姓“吳”
2014年8月8日,雷士照明發布公告稱,董事會通過決議罷免吳長江的首席執行官(CEO)職務,由董事長王冬雷接替。
對于吳長江此次被罷免的原因,也有很多說法。主要有四個原因:
一是吳長江繞過董事會,在未告知董事會成員的情況下,將雷士照明品牌權利私自授予了另外三家企業:山東雷士照明發展有限公司、重慶恩維西實業有限公司和中山圣地愛司照明有限責任公司。吳長江與上述三家公司各簽署一份為期20年的雷士商標授權協議;
二是吳長江有意繞開財務總監,涉嫌為其弟吳長勇侵占、挪用或詐騙公司資金提供便利,謀取私利;
三是吳長江身背數億元賭債,涉嫌在損害公司利益的前提下為自己償還賭債;
四是暴力阻撓萬州工廠開工。
8月11日下午3點,由吳長江主導的雷士照明媒體見面會(重慶)在重慶雷士光電體驗館召開媒體見面會,吳長江、王明華、穆宇、趙一方等高管親自出席。
也許是從前兩次“下課”中吸取了充分的教訓,吳長江在發布會時對《南方都市報》記者承認,在換股之前雙方簽訂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秘密協議,主要包括由吳長江來擔任雷士照明的董事長、掌控包括總裁在內的人事任免權、在雷士照明的董事會獲得的席位的數量等。
觀察 中國的吳長江們該何去何從?
吳長江最后還是栽在了一手創立的基業上,“這是命。”吳長江評價自己是個理想主義者,有性格缺陷,因為名利和冥冥之中的宿命,一次又一次成為被驅逐的人。
吳長江的遭遇背后是一個非常中國式的問題,似乎中國的民營企業發展到一定規模,要么會碰到天花板,要么會遭遇外資狙擊,甚至還有因政策陡變,第二代不愿接手,半道而終的結局。
據調查,中國民營企業經營10年以上的企業僅有10%,每年新成立的民營企業在15萬家左右,同時有10萬多家企業關門。但在中國經濟保持多年高速增長的大環境下,中國的民營企業機遇不可謂不多,市場不可謂不大,那么民企究竟是不能做大,還是不敢做大?
經濟學家郎咸平曾經說過這么一句話:中國民營企業做大做強就等于走向絕望。這句話雖然引發了巨大的爭議,但細細揣摩,不無道理。 宗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