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并對公告中的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承擔責任。
近日,蘇州羅普斯金鋁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與蘇州市相城區人民政府元和街道辦事處動遷安置辦公室(以下簡稱"動遷辦")就公司老廠區整體搬遷事項簽訂了動遷補償補充協議,具體如下:
根據公司2014年11月22日與動遷辦簽訂的《動遷補償協議》,公司應于2015年6月30日前向動遷辦交付第一期紀元路北側地塊,于2015年12月20日前交付紀元路南、萬涇港北地塊,于2016年6月30日前交付萬涇港南、陽澄湖中路北地塊(詳見公司2014年11月25日發布的《關于公司與政府簽訂動遷補償協議書的公告》)。因公司擬遷建的新廠由于土地證等手續辦理問題及雨水季節較長影響土建工程開工時間、致使擬遷建的新廠建設進程未達預期,動遷協議中第二批地塊無法按期騰空完畢并交付,經與動遷辦協商,將公司剩余擬交付地塊的交付時間及補償款支付時間進行調整,具體為:
1、公司于2016年1月30日前將萬涇港北地塊騰空完畢,并將于2016年4月30日之前將萬涇港南、陽澄湖中路北地塊騰空完畢,屆時一并移交給動遷辦。
2、動遷辦第二批移交地塊的補償款211,287,828元,于2016年1月30日前公司萬涇港北地塊騰空完畢后先付80%(取整后為1.7億元),余款將與第三批移交補償款140,858,554元一并待2016年4月30日前全部地塊騰空完畢,辦妥交接手續后10天內一次性支付完畢。
本次動遷補償補充協議的簽訂不會對公司2015年度經營業績產生重大影響。
搬遷補償款對公司未來業績的影響與公司老廠區的搬遷進度緊密相關,公司董事會將實時關注老廠區搬遷進展情況,及時披露相關工作進度,敬請廣大投資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蘇州羅普斯金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