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的真實、準確和完整,不存在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2014年11月13日,深桑達召開第七屆第二次董事會,審議通過了《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預案》及其他相關議案,本公司與中電信息、中電進出口以及54名自然人簽署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框架協議》和《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之盈利預測補償協議》。
2015年5月14日,深桑達召開第七屆第四次董事會,審議通過《關于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具體方案的議案》、《關于的議案》和其他相關議案,深桑達與中電信息、中電進出口及54名自然人簽署了《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協議》。
2015年6月16日,深桑達召開2015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重組相關議案(詳見2015-041號公告)。
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事宜已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具體內容詳見2015年12月5日2015-064號公告《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事項獲得中國證監會核準的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核準文件后及時啟動了本次重組的實施程序。目前,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之標的資產已完成過戶,具體情況如下:
一、資產交付與過戶
截至本公告之日,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之標的公司深圳市桑達無線通訊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無線通訊")、深圳神彩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神彩物流")和捷達國際運輸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捷達運輸")已辦理完股權過戶的工商變更手續。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月 9 日出具的編號為[2015]第83867097號《變更(備案)通知書》及于2015年12月8日換發的《營業執照》,無線通訊已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辦理完畢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無線通訊 100%股權已過戶至深桑達名下,無線通訊的股東為深桑達,出資額 6,660 萬元,持有無線通訊 100%股權。
根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于 2015 年 12月 9 日出具的編號為[2015]第83867608號《變更(備案)通知書》及于2015年12月9日換發的《營業執照》,神彩物流已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辦理完畢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神彩物流 100%股權已過戶至深桑達名下,神彩物流的股東為深桑達,出資額 2,300萬元,持有神彩物流 100%股權。
根據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于2015 年 12月11日出具的編號為1615007255號《工商登記基本信息》及于 2015 年 12月 9 日換發的《營業執照》,捷達運輸已就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辦理完畢股東變更的工商登記手續,捷達運輸 100%股權已過戶至深桑達名下,捷達運輸的股東為深桑達,出資額 10,000萬元,持有捷達運輸100%股權。
無線通訊、神彩物流和捷達運輸已經辦理完成因本次股東變更修訂《公司章程》等備案工作。至此,標的資產過戶手續已經完成。
二、中介機構意見
1、獨立財務顧問意見
獨立財務顧問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認為:本次交易的決策程序,以及獲得的批準和核準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本次交易涉及的標的資產無線通訊100%股權、神彩物流100%股權和捷達運輸100%股權的過戶手續已經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合法有效。深桑達尚需就本次交易涉及的新增股份事宜向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請辦理股份登記手續,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請辦理上述新增股份的上市手續,同時還需向工商管理機關辦理上市公司注冊資本、實收資本、公司章程修改等事宜的變更登記手續。上述后續事項的辦理不存在實質性法律障礙,不會因上述程序性事項導致本次交易無法實施。
2、法律顧問意見
法律顧問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認為: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已取得必要的批準和授權,本次重大資產重組可以實施;本次重大資產重組項下標的資產已辦理完畢資產過戶至深桑達的相關工商變更登記手續,標的資產過戶實施情況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備查文件
1、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長城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關于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涉及資產過戶事宜之獨立財務顧問核查意見》;
2、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出具的《國浩律師(深圳)事務所關于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暨關聯交易之標的資產過戶的法律意見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桑達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