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嘉欣絲綢昨日盤后公告稱,股東凱喜雅因超比例減持未披露和在限制轉讓期限內減持嘉欣絲綢股份的行為,證監會對其予以警告,同時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警告;并對凱喜雅超合計罰款510萬元,對相關責任人合計罰款36萬元。
據悉,凱喜雅于2015年4月8日至5月28日期間,通過深交所競價交易系統累計減持嘉欣絲綢股份2500萬股,占嘉欣絲綢已發行股份的6.34%。5月28日,凱喜雅減持股份累計達到5%以后,沒有在履行報告和披露義務前停止賣出,而是繼續賣出,截至5月28日,凱喜雅違反法律規定減持的股份數為697.7萬股,違反法律規定減持的金額為987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