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馬天奴服裝專賣連鎖企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馬天奴公司”)向深圳商報投訴,其在廣西南寧的托管銷售商南寧宇森服裝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宇森公司”),擅自設立與馬天奴公司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被馬天奴公司解除托管。宇森公司在接到函件后,擅自將馬天奴公司的全線貨品在廣西按5折低價甩賣。而宇森公司此時卻向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馬天奴賠償所謂的損失。馬天奴隨即反訴,被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定兩公司不是委托與被委托的關系,而是合作關系,因此并未構成違約,同時判決馬天奴公司應賠償宇森公司近1000萬元的經濟損失。
馬天奴公司與宇森公司之間的商業往來究竟是何種關系?宇森公司究竟是正常商業行為還是惡意違約?近日記者就此事展開調查。
銷售商虛設旗下品牌?
馬天奴公司稱,馬天奴公司和宇森公司在2009年9月9日簽訂了《托管合同》,合同約定,馬天奴公司授權宇森公司在廣西地區托管經營“馬天奴”品牌的銷售與經營權。馬天奴公司承擔所有裝修費用;負責簽訂與商場的合同,提供稅票與商場結算;提供商場節慶期間的贈品并承擔費用;承擔商場運營賬扣費用;承擔深圳至廣西的長途運輸費用。宇森公司則承擔商場的現金收費,承擔所有營業員的費用,承擔市內的運輸費用及退貨的運輸費用。就在合同執行期間,宇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韓志強卻利用自己作為“馬天奴”品牌銷售商的身份,開了一家公司,名叫深圳萬旗服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旗公司”),韓志強親自出任該公司總經理。并將萬旗公司經營的“克勞西”品牌定位在與“馬天奴”品牌完全一致的市場定位及消費群體上,還冒用馬天奴公司的名義招聘員工,在銷售過程中也是刻意模仿“馬天奴”的模式。
該公司稱,馬天奴在北京新光天地商場也設有專柜,同樣由韓志強托管經營。在韓志強出任萬旗公司總經理后,也在新光天地商場設立了“克勞西”專柜,由韓志強全權負責,還將馬天奴公司的倉庫挪用,存放“克勞西”的產品。韓還將馬天奴專柜的優秀促銷員調到“克勞西”專柜,甚至直接指示其促銷人員,向顧客謊稱“克勞西”是“馬天奴”的升級版。
該公司介紹說,2011年9月19日,馬天奴公司董事長吳穗平與韓志強在北京簽訂《協議書》,一致同意終止《托管合同》,解除宇森公司在北京及廣西市場的托管。隨后,馬天奴公司在韓志強刻意隱瞞實情的情況下,簽署同意將南寧的托管業務委托給另一位何琳運營。韓志強和何琳平時以姐弟相稱,但隨后馬天奴公司發現,韓志強與何琳實為夫妻關系,在2006年8月4日登記結婚。宇森公司的實際經營者為韓志強及何琳,而何琳同時也是萬旗公司的監事。
馬天奴貨品在南寧被五折甩賣?
馬天奴公司稱,2011年12月2日,該公司致函宇森公司,通知解除《托管合同》,并要求其配合交接。而宇森公司在接到上述函件后,在未經馬天奴公司同意的情況下,將馬天奴公司的全線貨品按5折低價拋售。而此前自雙方于2009年簽署《托管合同》以來,“馬天奴”品牌在廣西地區只有少量交易以5折銷售,且僅限于過季貨品或污損貨品,從未有過將全線貨品5折甩賣的先例。
馬天奴公司發現后緊急發函要求宇森停止拋售,但宇森仍置若罔聞。馬天奴公司為了止損,只能對各商場專柜采取撤柜措施。從2011年12月初到12月31日不到一個月的時間內,宇森公司的甩賣行為就給馬天奴公司造成1600多萬元的直接經濟損失。
據介紹,2012年1月宇森公司向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判令馬天奴公司支付返利、獎勵并賠償損失,合計金額5878251.72元。法院受理后,宇森公司又將訴訟請求變更為要求判令馬天奴公司返還保證金及利息損失、支付返利及利息損失、支付獎勵及利息損失并賠償損失,合計金額52160147.00元。這幾乎就是在原訴訟請求的基礎上增加了八倍。
馬天奴被判賠償近千萬
收到法院送達的起訴狀副本后,馬天奴公司提起反訴,要求判令宇森公司賠償損失1629918.00元。南寧市青秀區人民法院判決馬天奴公司向宇森公司支付返利款及逾期付款利息及其他費用共1396.89萬元。
馬天奴不服,隨后向南寧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南寧市中院二審認定,“宇森公司與馬天奴公司在《托管合同》中約定了各自的利潤分配、風險負擔,符合合作關系中共負盈虧、共擔風險的本質特征,故本院認定本案訟爭的法律關系為合作關系。”
法院認為,“本案中,馬天奴公司單方解除合同,則其應向宇森公司賠償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具體到本案中即是宇森公司履行《托管合同》后于2012年至2017年可獲得的利潤損失。至于利潤損失的數額,廣西桂科資產評估公司作出的評估結果系排除了市場風險的稅前利潤,結合民商事活動中公平、合理、等價、有償原則,平衡雙方的利益及責任的承擔。故綜合本案案情,酌定馬天奴公司應向宇森公司賠償經濟損失936萬元。”
(原標題:馬天奴疑遭不公正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