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6年12月份,有網友稱,在步行街傣妹聚餐,吃的時候發現土豆里面有不知名黑點。今年5月份,有網友爆出在華億六樓大龍火鍋,吃出一個蟑螂。今年8月份,蕪湖市鳩江區人民法院審理了“火鍋剩油做成“老油”重回餐桌 蕪湖三經營者被判刑”的案件。
食品安全問題層出不窮,是監管不到位還是商家的“無良”,我們無從考究,但遇到這樣的問題,我們作為消費者該怎樣解決?蕪湖律師團這樣回答。
1,、《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產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1000元。”
2、 在外吃飯吃出蟲子該如何維權。近期很多網友曝料,在吃飯時吃出蟑螂、小蟲子、蒼蠅、螺絲釘、玻璃塊、頭發,甚至還有老鼠屢等。那么遇到這種情況我們應該如何維權。蕪湖律師團給大家以下建議,供參考:一、要求退、換。二、向市場監督管理局、消協投訴。三、就醫后主張雙倍賠償。
事兒容想說:身體乃革命的本錢,食品衛生健康是生活的基礎,個別人中招算倒霉,一旦發生集體食品中毒問題,政府必當有所措施,到時候這些商家必當受到整治,到時候可不是生意做不成這么簡單了。所以,咱們還是做良心事。